关于江西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课外读物管理“八严禁”致家长的一封信

2025-08-18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的通知》(赣教基字〔2024〕2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规范管理的通知》(赣教基字〔2024〕30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双减”政策落地见效,为孩子们营造健康、纯净的学习与阅读环境,守护每一位学子的身心健康,让孩子们在减量提质中轻装上阵,养成良好阅读与学习习惯,现将省教育厅研究制定的《江西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课外读物管理“八严禁”》具体内容告知如下:

1.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教辅材料、课外读物。

2.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中小学校或学生订购教辅材料、课外读物。

3.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教辅材料、课外读物。

4. 严禁中小学校向学生推荐、统一征订或代购任何教辅材料、课外读物。

5. 严禁中小学校和教师暗示、诱导学生通过指定渠道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

6. 严禁随教材等向学生捆绑搭售教辅材料、课外读物。

7. 严禁通过家长委员会、年级组、班级等名义向学生推荐、统一征订教辅材料、课外读物。

8. 严禁中小学校和教师通过小程序、网站、微信公众号、二维码或通过家长群发送教辅材料、课外读物征订信息、链接等。


我校将严格落实上级文件要求,用心营造中小学教辅材料、课外读物管理良好氛围。希望家长朋友们能够理解和支持学校的工作,引导孩子合理选择课外读物,关注孩子的学习需求,家校携手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南昌县立诚学校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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